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集体: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技术进步处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技术进步处作为负责推进全市产业技术创新和新兴产业发展的职能部门,一直把推进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作为提升产业创新能力的重要举措。“十五”末和“十一五”期间,为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上海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上海市政府发布《进一步加强本市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大力提升上海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根据分工,市经济信息化委作为全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专利新产品认定工作的责任牵头部门。在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支持下,市经济信息化委会同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知识产权局、市版权局等六个部门在全国率先开展了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创建工程,专利新产品认定和知识产权保护等专项活动。进入“十二五”期间,又在总结前期经验基础上开展了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创建工程工作,企业知识产权推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技术进步处承担了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创建工程办公室、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办公室和市专利新产品认定办公室的工作,在推动产业技术进步和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过程中,积极鼓励和引导企业重视、创造、运用和发展自主知识产权,并做了多种探索,实现了工作理念、工作机制、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和扩大宣传等方面的创新,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创新和提升推进企业知识产权的工作理念
多年来,技术进步处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推进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战略部署,紧紧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发展的核心工作,加强顶层设计,不断创新理念。把为产业技术创新和企业技术进步服务作为知识产权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推进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贯穿于日常业务工作全过程,包括各类重大重点项目的实施、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质量和标准化体系建设、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评奖等,从而有利于加快本市企业知识产权的优势集聚,培育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自主品牌,形成知识产权密集的产业集群,切实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逐步实现产业从投资拉动发展向创新驱动内涵发展的转变。
二、建立和完善多层面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在由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知识产权局、市版权局等六个部门领导组成的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创建工程推进委员会的直接指导下,技术进步处勇于创新机制,加强协作联动,在上海逐步形成了有利于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不断深化的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全社会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
一是建立了市级层面的协同推进机制。充分调动了本市知识产权专业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政府综合管理部门的政策和资源优势,牵头建立了协同推进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机制。结合不同领域不同类别的企业需求,为其提供共性化和个性化指导和服务。邀请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管理局和市版权局经常深入企业开设专题讲座,普及知识产权专业知识,引导企业研究和制订知识产权相关战略,提升商标和品牌的含金量,解答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的疑难问题。会同市国资委组织其所属企业积极参与知识产权示范和优势企业的认定,不定期举办各类讲座。会同市财政局认真研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使专项资金的使用更为规范、科学和公平。
二是建立了区级和集团公司层面的联合推进机制。区县和集团公司是面向企业第一线的主管部门,技术进步处积极加强与区县和集团公司相关部门的沟通,建立定期会议制度,让主管部门能实时了解市级政策和所属企业知识产权推进工作的进展情况;研究制订和落实区级鼓励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并通过市区联动,组织区级和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参与各种知识产权宣传、考察和交流活动,进一步提高了企业发展知识产权的主观能动性。
三是建立了企业层面的服务推进机制。通过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和专利新产品认定工作的开展和深化,全市建立了遍布全市3000多家企业的多层面知识产权推进服务网络。技术进步处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紧紧围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工作,强化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服务、专题培训、经验宣传和问题协调等服务功能,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工作在加快创新型企业建设,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重要作用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聚焦和拓展推进企业知识产权的工作内容
一是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专项扶持政策。有《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办法》《上海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办法》、《上海市专利新产品认定实施办法》等,给予每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补贴100万元,颁发《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证书》,授予“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铜牌;经认定的上海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依据审计的知识产权资金投入情况,可以按比例分期申请总额不超过100万元的专项资金补贴;列入《上海市专利新产品认定目录》的产品,授予“上海市专利新产品”证书,根据研发活动成本按比例给予研发资助。
二是认真落实相关扶持政策。据初步统计,2005年—2010年六年间,经过创建、培育和认定,共有代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两大领域的100家企业获得了“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称号;2011-2012年,经过严格的认定程序,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32家企业获得了“上海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称号;给予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专项资金政策支持近1 .2亿元,拉动企业知识产权方面的投入累计达5亿元左右。总体上构筑了上海企业知识产权集聚的重要载体,为本市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逐步深化,在全国起到表率作用创造了有利条件。同样,截止到2012年底,共认定了13批545项专利新产品,在集成电路、信息家电和通信制造等行业领域中都取得了良好的效应,形成了一批具有市场效应的专利产品,为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奠定了基础。
四、创新和深化推进企业知识产权的工作方法
技术进步处在深入开展企业知识产权推进和发展工作中,明确意识到知识产权工作不能就事论事,认定示范企业、优势企业或专利新产品不是工作的最终目标,而是必须将知识产权工作融入产业发展全过程,作为一个不断提高意识、理念和方法的创建工程,形成“典型企业引路、广大企业跟进”的发展格局。因此,始终把知识产权工作作为推进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产业技术进步工作的核心要素,并落实到每一项具体工作中。如,将专利、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自主知识产权获取的数量和质量,作为上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项目、上海市引进技术的吸收与创新计划项目的立项、合同签订和后期评估的必备指标,鼓励企业在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基础上,积极开展二次创新、集成创新、原始创新和协同创新。特别是通过市高新技术产业化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的实施,取得了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填补国内空白的技术突破,形成了一批市场竞争力较强的创新产品。据初步统计,通过近几年的推进实施,411个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累计突破1031项关键技术,形成702项重要产品,申请和授权专利及软件著作权登记等3787件。
五、强化和扩大知识产权典型经验的宣传效应
围绕推进企业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编制,技术进步处非常注重开展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典型经验的交流和宣传工作,以点带面,引导和帮助更多的企业参与到知识产权推进和发展工作上来,为上海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奠定了稳固的支撑作用。
一是主动对接和落实国家及上海市知识产权工作要求。2010年,技术进步处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上海市知识产权发展“十二”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了《上海市产业和信息化知识产权 “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作为未来几年工作的理论和实践指导。同时,根据去年初工信部提出的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工业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能力培育工程,技术进步处负责人积极向国家主管部门汇报上海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力争得到国家更多政策支持。2012年6月工信部在上海召开了工业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能力培育工程座谈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领导向兄弟省市领导交流了上海开展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经验,得到了工信部的肯定,并将向全国推广。会后,技术进步处积极组织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等19家企业申报了国家工业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能力培育工程试点企业。
二是组织各类知识产权宣讲、交流、培训和考察活动。在示范企业创建工程中,组织获得培育企业称号的企业参加演讲答辩会,由企业负责人亲自宣讲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编制和印刷了《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创建录》和《2011年上海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经验汇编》;组织拍摄了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经验介绍的专题片;组织到深圳、重庆、江苏、浙江、西安、黑龙江等地的考察交流,使得国内外、行业内的企业知识产权各种经验得以广泛地传播,启发和帮助更多的企业进一步加强自身的知识产权工作。
三是积极参与大型知识产权活动。围绕4·26国际知识产权日的活动,抓住每年示范企业或优势企业授牌仪式的机遇,组织企业参与活动,扩大宣传效应,极大地鼓舞了各行各业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加快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和管理。另外,技术进步处还加强了与其他知识产权相关部门的交流和合作,积极组织相关企业参加上海知识产权国际论坛,配合各方联合的打假行动;参与上海市知识产权局等相关部门牵头,与欧、美等国家地区的组织和机构签订的知识产权领域的合作计划;参加各类知识产权宣传会、通报会、知识竞赛和专题讲座,为促进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提高做出了贡献。
六、主要工作成效
一是企业知识产权的认知程度提高,管理制度逐步完善。通过专项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了企业领导的知识产权理念。如上海锅炉厂、神开石油等将知识产权工作作为企业经营和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建立了自上而下的知识产权管理架构,配备了专利工程师或专利工作者,变分散管理为集中管理;变兼职管理为专职管理;变架构管理为细分管理。
二是注重专项工作的激励作用,创造运用能力逐步增强。企业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稳步提升,保障了企业经济效益的不断增长。如电气电站公司已申请专利188件,授权138件,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8项,55MW联合循环汽轮机等3项产品获得上海市专利新产品认定。
三是知识产权保护和应对能力提升,无形资产不断增值。企业积极申请外围专利,适时注册防御商标,切实保护技术和商业秘密,推行软件正版化,建立知识产权应对机制,一系列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创新应用,有效防范了无形资产的流失,发掘和拓展了自主品牌的内涵增值潜力。如振华重工根据研发的不同阶段和合作开发、采购、销售等不同环节,制定了一系列防范措施以应对知识产权风险。
四是知识产权战略统领发展,创新环境不断优化。以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情况为例,许多企业都实现了知识产权工作质的提升,显现出管理战略、利用战略、资本运营战略、预防和控制战略等多种运作模式。如宝钢股份制定了12.7万字的《宝钢知识产权战略》(2007-2012年)指导企业知识产权和自主创新工作。
技术进步处将继续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知识产权工作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和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和发展重点,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激发企业创造和运用知识产权的内在动力,整体提高产业领域的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为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