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了《总局关于停止冬虫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试点工作的通知》,取消了将冬虫夏草用于保健品生产销售的试点,今后生产冬虫夏草保健品需按照保健品审批流程走。
2012年国家食药监总局制定发布《冬虫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试点工作方案》,第一次允许冬虫夏草直接被用为保健食品的原料,试点时限为批准试点企业相关产品之日起5年。并于2013年批准了青海春天、同仁堂、江中药业等5家企业作为试点,开展冬虫夏草的保健品生产销售工作。
但是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近年来国家食药监总局对冬虫夏草的关注和检查工作并未放松。今年春节前夕,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了一则关于冬虫夏草的消费提示称,长期食用冬虫夏草、冬虫夏草粉及纯粉片等产品会造成砷过量摄入,并可能在人体内蓄积,存在较高风险。
日前,国家食药监局在网站上发布了《总局关于停止冬虫夏草用于保健品试点工作的通知》,停止2012年发布的《冬虫夏草用于保健食品的试点工作方案》,这一叫停相当于收回了2013年批准的5家企业生产冬虫夏草保健品的“特许证”,以后想生产冬虫夏草保健品的企业都得按保健食品申报审批流程走。国家食药监总局局长毕井泉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因为冬虫夏草属于中药材,并非食药两用的物质,因此它不能单独作为保健品的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