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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食品安全隐匿名举报是一种进度
2016年3月9日 11:13

  上海市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管局新修订的《上海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于近日发布并施行。根据新奖励办法,举报属实的按该案货值金额3%~6%给予奖励。新奖励办法允许举报人通过实名、隐名、匿名等3种方式举报。(2月23日《新闻晨报》)

  提高食品安全举报奖励金额,以此来激发社会及群众关注并参与食品安全的治理。发动社会及群众的力量对食品领域的安全问题进行举报,是捍卫食品安全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建立举报制度并鼓励实名举报,这是发挥公众监督力量的重要举措。发动公众积极实名举报,相关部门按照举报线索查处不法者,在理论操作上有可取之处,但现实生活中,群众怕举报之后遭受打击报复的担忧没有得到切实保障,实名举报的功能十分有限。

  鼓励实名举报的同时,更应宽容隐匿名举报,创造宽松且畅通的举报管道,这才有利于建立有效的举报监督机制,公众的监督权利才能在最大限度内得到保障。上海允许食品安全隐匿名举报,这体现了人文关怀,是可贵的进步之举。

  反观因为实名举报遭受打击报复的案件,在目前的举报环境下,实名举报的风险性确实很大,再炙手的鼓励与奖励也让公众望而却步、顾虑重重。隐匿名举报无疑扩大了公众的参与度,使食品监督更有威慑力。从另一角度来讲,隐匿名举报增加了举报信息的来源,这对于打击食品领域的不法分子和切实维护好食品安全都是十分有益的。

  当然,隐匿名举报的真实性需要受理部门来进一步厘清,必然要增加行政成本,但对于进一步增强公众的法制精神,这何尝不是可喜的进步呢?举报鼓励实名也不拒绝隐匿名,这对于推进社会的民主与法制进程都是大有裨益的。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