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新闻办昨天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最新颁布的《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以及本市修订《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进展情况。《规划》提出,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建立与特大型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符合的食品药品安全现代治理体系,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县),努力使上海成为全国食品药品最安全,消费最放心的城市之一。
目前,本市正在修订《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从2015年初启动修订工作调研至今,广泛听取各界意见建议265条,均予以采纳。《办法(修订草案)》共分八章98条,与现行《办法》六章62条相比增加了36条,调整和修改了46条。计划今年8月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今年9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现在,全市共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23.2万户,其中食品生产企业1531家,食品流通主体17.2万户,餐饮服务单位5.96万户。今年1-6月,全市食药监部门共检查21.2万户次;查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2607起,罚没款金额4234.3万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总体合格率为97.2%。近三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本市的食品安全总体状况继续保持有序可控、稳中向好的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