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食安办〔2016〕8号
各区县食安委(食药安委)及食安办(食药安办):
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度上海市食品安全示范街镇创建工作的通知》(沪食安办〔2015〕75号)和《关于开展2015年度上海市区县食品药品安全绩效考核暨食品安全示范街镇符合验收工作的通知》(沪食安办〔2015〕101号)的要求,日前市食安办组织市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组成联合验收工作组,对提出创建2015年度上海市食品安全示范街镇的单位进行了验收。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提问交流和现场检查,认为浦东新区陆家嘴街道等58个街镇(详见附表),已达到2015年度上海市食品安全示范街镇创建验收评分标准的相关要求。现命名浦东新区陆家嘴街道等58个街镇为“上海市食品安全示范街镇”。
截至2015年底,全市已有207个街镇获得“上海市食品安全示范街镇”称号,其中浦东、徐汇、长宁、普陀、静安、虹口、黄浦、宝山、闵行、嘉定、金山、松江、青浦等13个区县的街镇已全部创建成食品安全示范街镇。希望获得这项荣誉的街镇再接再厉,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创建成果,积极参与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不断提升食品安全工作能力和水平。
附件:2015年度上海市食品安全示范街镇一览表
上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