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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更高质量平安长三角法治长三角建设
2018年5月25日 16:09

  5月26日上午,沪苏浙皖四地政法系统在上海召开长三角政法系统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座谈会,会上审议通过了《沪苏浙皖政法系统关于推进更高质量平安长三角法治长三角建设总体方案》。上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寅,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昌荣和安徽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姚玉舟分别代表四地签署总体方案并讲话。

  陈寅在讲话中倡议,四地政法系统要广泛凝聚共识,充分认识推进更高质量平安长三角法治长三角建设的重要意义。协同做好各类重大安保工作、全力维护区域安全稳定、加强区域法治建设联动、提升惠民便民效能,形成强大合力,开创共同推进更高质量平安长三角法治长三角建设的崭新局面。

  王昌荣强调要深刻把握"促进长三角地区率先发展、一体化发展"这一重大战略部署,深刻把握"实现更高质量的一体化发展"这一目标,深刻把握"上海进一步发挥先头带动作用,苏浙皖各扬所长"这一要求,深刻把握"凝心聚力抓好落实"这一关键,开启更高质量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新征程。

  姚玉舟指出长三角政法系统区域合作是贯彻中央要求的具体举措,四地政法系统合作有基础、需求有互补。希望四地政法系统要进一步转变理念,进一步完善协作机制、进一步健全落实机制,主动融入大局,共同努力,为实现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保驾护航。

  四地党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市)高院、检察院、公安厅(局)、司法厅(局)主要领导和法学会负责同志,以及四地政法系统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江苏省高院、浙江省司法厅、安徽省检察院、上海市公安局在上午的大会上进行了交流发言。

  下午,与会代表先后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徐汇区综治中心和上海国家会展中心,观摩了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徐汇区综治中心信息化建设和上海国家会展中心展馆建设情况。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动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指示,经过前期调研协商,沪苏浙皖就共同推进更高质量平安长三角法治长三角建设达成了广泛共识。

  长三角政法系统加强区域合作的工作目标:坚持联动融合、开放共治,加强创新和协作,建立更加完备、更加便捷、更加有效的政法系统区域合作协调发展新机制,逐步形成"政策措施共商、平台载体共建、风险隐患共防、突出问题共治、政法资源共享"的工作格局,打造国家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区域协同样板区,为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公正高效的法治保障。

  任务措施主要包括:

  一是创新完善协调联动合作的区域平安建设体系。筑牢反暴恐活动联合安全防线、完善重大活动维稳安保协作机制、健全社会治安联勤指挥体系、强化重大案事件防范处置合作、建立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联动机制、深化"平安边界"创建、拓展社会治理合作范围、建立跨区域社会组织队伍、打造政法信息数据资源共享平台。

  二是共同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的区域法治环境。促进法律适用标准统一、推动重点领域执法司法合作、加强跨区域法律服务和惠民便民合作、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度合作、开展重大法治问题联合攻坚、做实做强区域法学、法治论坛。

  三是探索建立互补共赢的区域政法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交流合作机制。建立区域政法人才库和专兼职师资队伍、建立区域政法干部交流轮岗挂职机制、建立区域政法专业院校合作培养机制。

  长三角政法系统区域合作采取轮值制,自2018年起,由沪苏浙皖四地党委政法委依次作为轮值方。每一个轮值周期一般为一年。轮值方党委政法委书记主持召开每年一次长三角政法系统区域合作座谈会,总结年度区域合作开展情况,交流工作经验,研究解决区域合作重大问题,谋划部署下一年度重点工作。

 来源:上海政法综治网   编辑:高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