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长三角是法治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围绕法治长三角建设,《沪苏浙皖政法系统关于推进更高质量平安长三角法治长三角建设的总体方案》提出了促进法律适用标准统一,推动重点领域执法司法合作,加强跨区域法律服务和惠民便民合作,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度合作,开展重大法治问题联合攻坚,做实做强区域法学、法治论坛等6项任务措施。
共建公正高效权威的区域法治环境 促进法律适用标准统一
● 梳理三省一市政法部门执法司法政策和法律适用标准,率先在区域内经济发展条件相当的地区统一政法部门执法尺度,避免出现“一地一政策”“一地一标准”的现象。
●建立促进适法统一的互动交流机制,完善适法不统一问题的发现汇总、协调研判、意见反馈等工作机制,通过专题研讨、联席会议等形式及时加以规范,促进长三角地区类案适法统一。
●完善案事件侦(调)查、起诉及法律监督、审判执行和司法行政管理等实体及程序标准,最大限度做到“类案同处”。
推动重点领域执法司法合作
●聚焦“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和长江经济带发展,大力推动“五个中心”“自贸试验区”“国家科学中心”“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聚英计划”“江南水乡、皖南古村等和谐美丽绿色生态”等重大建设和改革任务,为国家战略实施和区域共同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针对长三角地区经济社会领域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特别是在知识产权、金融、海事等案件审理执行,涉黑恶势力排摸打击以及缉毒执法等领域,通过案情交流通报、类案分析指导等措施,加强执法司法协作。
●搭建区域涉案财物处置协作平台。强化司法执行联动协作机制建设,加大区域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等工作,合力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
加强跨区域法律服务和惠民便民合作
●密切区域律师业务交流合作,深化区域律师管理服务联动,建立跨地区律师维权和投诉查处案件协调机制,保障律师依法履职,依法惩治执业违法违纪行为。
●探索建立法律服务领域重大疑难复杂敏感事项的情况通报、联动解决机制。完善12368诉讼服务平台、12309检察服务平台、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工作机制,进一步拓宽跨区域网上立案、律师预约立案途径。
●加强跨区域公共法律服务协作,加大司法鉴定、公证、仲裁、调解、法律援助等领域的合作力度,为群众提供综合性、便利性、多元化法律服务。
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度合作
●加强区域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经验交流互鉴。
●充分发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上海金融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等专业法院及各类专业法庭优势,推进相关案件审判资源共享。
●探索对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等案件实现由跨行政区划法院、检察院集中管辖,推进跨行政区划改革在长三角区域延伸拓展。
●在长三角地区率先实现刑事案件等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推广应用,积累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司法体制改革经验成果。
开展重大法治问题联合攻坚
●加强对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促进产业、交通、文化等区域资源整合,建立各地利益最大化的共同市场和共同规则的法律问题的研究;组织力量对长三角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突出法治问题进行联合攻关。
●加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等法治保障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
●推动社会治理领域法治保障研究,积极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做实做强区域法学、法治论坛
● 三省一市法学会联合就长三角区域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的协调机制开展专题研究,为四地法学法律界人士和法治建设工作者研究解决法治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提供汇集众智、共享经验的平台,为区域法治实践特别是政法机关各业务领域共性问题的化解提供智力支持。
他们这么说......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夏道虎(左二)会上发言。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夏道虎:
面对服务和保障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在上海龙头牵引作用带动下,认真学习沪浙皖法院的先进经验做法,积极探索完善适应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司法体制机制,推动四地司法合作提档升级。
推动建立交流合作长效机制。加强与沪浙皖法院的协调沟通、司法联动、调研指导,实现四地法院全方位、常态化交流协作。积极参加沪苏浙皖法院司法协作会议,在涉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司法服务和保障重大事项上主动通气和协商。完善调研协调机制,主动就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的法律问题、司法问题,协同沪浙皖法院共同开展专题调研,进行全面研判,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及时通报会商,不断增强区域司法协作实效。
积极参与和推进信息共建共享。加快“智慧法院”建设,加强与沪浙皖法院在信息化软件开发、平台建设和大数据应用等方面的合作,积极推广应用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推动长三角司法大数据等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实现四地平台共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业务协同,通过信息化促进四地法院沟通协作。
有效推进和实现司法协作联动。完善司法协作机制,加强四地法院在立案、刑事、民事、行政、审判监督等审判业务和执行领域的协作交流,实现司法文书送达、案件调查取证、证据保全、案件管辖、区域法律服务等方面有序衔接,实现执法办案的“同城效应”。
▲ 浙江省司法厅厅长马柏伟(左二)会上发言。
浙江省司法厅厅长 马柏伟:
浙江省司法厅将发挥职能作用,着力提升司法行政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切实加强监狱、戒毒、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工作,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持续推动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工作,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大力加强宪法法律宣传,强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升依法治理水平,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环境。
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今天会议精神,在党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加强与兄弟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交流。围绕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目标,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以共建共享共治的理念,改革创新发展的思路,夯实交流平台,完善合作机制,拓展合作广度和深度,着力提升长三角司法行政工作协同发展水平,为上海龙头发展和长三角地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更加坚实可靠的法治和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