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更高质量平安长三角法治长三角建设任务措施主要包括:
一是创新完善协调联动合作的区域平安建设体系。筑牢反暴恐活动联合安全防线、完善重大活动维稳安保协作机制、健全社会治安联勤指挥体系、强化重大案事件防范处置合作、建立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联动机制、深化“平安边界”创建、拓展社会治理合作范围、建立跨区域社会组织队伍、打造政法信息数据资源共享平台。
二是共同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的区域法治环境。促进法律适用标准统一、推动重点领域执法司法合作、加强跨区域法律服务和惠民便民合作、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度合作、开展重大法治问题联合攻坚、做实做强区域法学、法治论坛。
三是探索建立互补共赢的区域政法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交流合作机制。建立区域政法人才库和专兼职师资队伍、建立区域政法干部交流轮岗挂职机制、建立区域政法专业院校合作培养机制。
长三角政法系统区域合作采取轮值制,自2018年起,由沪苏浙皖四地党委政法委依次作为轮值方。每一个轮值周期一般为一年。轮值方党委政法委书记主持召开每年一次长三角政法系统区域合作座谈会,总结年度区域合作开展情况,交流工作经验,研究解决区域合作重大问题,谋划部署下一年度重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