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
7月15日,上海市召开2019年政府立法工作推进会,全面总结上半年本市政府立法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全力推动2019年政府立法计划按期高质量完成。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陈寅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政府秘书长汤志平主持会议。
陈寅从坚持政府立法工作的正确方向、加快推进年度立法任务落实、强化组织保障等方面,就加快推进今年政府立法工作提出要求:
一要坚持政府立法工作的正确方向。要坚持党对政府立法工作的领导,切实把市委的重大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法规规章,从制度上保证党中央和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得到正确贯彻和有效实施;要坚持立法为民,以提出管用的、实用的制度设计为标准,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政府立法全过程,做到立法工作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落实好“三项新的重大任务”,建设“五个中心”,打响“四大品牌”,优化营商环境等中心工作,加大制度供给,为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凸显上海特色,回应立法需求,不断增强政府立法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操作性。
二要加快推进年度政府立法任务按期高质量完成。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快《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上海市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以及城市精细化管理、生态文明建设以及保障民生领域等重点领域立法。加快立法工作步伐,围绕年度立法计划,严格按照政府立法程序,倒排进度,狠抓落实。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完善齐抓共管的政府立法机制、问题导向的调研机制、开门立法的公众参与机制以及全程可控的信息化工作机制,提高立法的可操作性、可执行性。坚持立改废释并举,深入推进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建立规章实施后评估的长效机制。
三要强化政府立法工作的组织保障。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政府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压实责任,将政府立法工作成效作为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要加强沟通协调,提高站位,从全局角度思考问题,及时与国家有关部门沟通、请示,争取国家层面的支持。要加强能力建设,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法制干部队伍建设,加强交流学习、培训锻炼和关怀保障,切实提高政府立法工作队伍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据悉,上海今年列入地方性法规立法计划正式项目的有11件,继续审议的法规案2项,预备审议项目12件,重点调研项目 9件,合计34件。
上海今年列入市政府规章立法工作计划正式项目20件,预备项目8件、调研项目24件、立法后评估项目15件。其中,正式项目比去年增长了20%,加上7件计划外新增的项目及11件地方性法规项目等,全年共需立法38件法规规章,创近年来立法数量新高。
截至目前,本市政府立法工作稳步推进,已召开7次法制审核会议,对14件法规规章草案进行了审核。《上海市司法鉴定管理条例(草案)》《上海市标准化条例(修订草案)》《上海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上海市航道条例(修改)》《上海市志愿服务条例(修改)》等已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上海市公共数据开放管理办法(草案)》《上海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草案)》《上海市家政服务条例(草案)》《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办法(草案)》《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规定(修订草案)》《上海市小型客运船舶运输管理办法(草案)》等8件已通过市司法局法制审核,待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陆卫东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阎锐分别通报了2019年本市政府规章、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的总体情况,并对下一步更好地推进落实年度工作计划作了具体部署。
市政府设主会场,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各委办局与派出机构分管负责人及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参会;各区政府设立分会场,分管副区长、相关单位法制部门负责人参会。共计900余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