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由司法部办公厅(新闻办)与新华社新华网联合主办的“砥砺奋进的五年·司法行政故事”最美法律服务人主题宣传活动正式启动。目前,新华网已推出58名最美司法鉴定人和60名最美普法人候选人的事迹进行展播。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各地司法行政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记使命、忠诚履职,涌现出一批理想信念坚定、真心服务群众、岗位表现突出、百姓口碑过硬的先进典型。
此次评选活动采取网络评选和评委评选相结合的方式,网络评选占60%,评委评选占40%。新华网将陆续推出8类最美法律服务人候选人的投票页面,网友可通过网络进行投票。
上海有4人入选最美司法鉴定人候选人,2人入选最美普法人候选人,赶紧跟着小编来看看他们都是谁?都有哪些感人的故事?欢迎大家关注并支持他们!
最美司法鉴定人候选人
(上海)
郑瞻培
郑瞻培,男,1933年出生,浙江宁波人,1958年毕业于上海医科大学。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主任医师,教授。曾任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副院长,中华医学会精神科分会司法精神病学组组长,上海市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等职。
他正式成为司法鉴定人是在我国刑法颁布之后,在长期的司法精神病鉴定实践中,他积累了丰富的鉴定经验,他工作态度诚恳、严谨、公正,坚持意见的同时又善于听取不同意见而完善鉴定结论,因此他的结论总是得到大家的信服,他在鉴定精神检查方面有独到经验,能做到系统和全面。他对鉴定文书的书写有一套完整的思路和描述技巧,已多次在全国各地宣讲,并公开在他的出版书籍中,有一位持有许多鉴定问题的辩护律师阅看了他的鉴定文书后,叹言“我无话可说”。他一生参加了许多全国性疑难案例鉴定,2003年聘任为最高人民法院的技术专家,在此后一段时间里,他和其他专家一起“转战”于全国各地,为维护我国法律严肃及社会稳定上立功劳。上海市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在全国成立最早,成立之初他就担任主任委员。现在继续担任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的特约顾问,协助鉴定部门把好技术关,并提高司法鉴定人的鉴定实践能力。
1992年至2004年期间,他担任中华医学会精神病分会司法精神病学组正副组长(1999年起担任组长),领导全国每两年召开一次全国会议,出席人数众多,会议主题突出,会议气氛活跃,每一次会议讨论几个主题,使会以致用,受到全国同道欢迎和拥护,有人称这个时期为我国司法精神病学术的“鼎盛”时期。
他在鉴定中不但敢于实践,承担疑难案例鉴定的责任,并善于从鉴定实践中总结经验,并善于从鉴定实践中总结经验,写作出版了许多司法精神病鉴定的专业著作,受到全国同道的欢迎,有的同道开玩笑称“我们是吃您的奶长大起来的。”年过八旬之后,他怀着“人离世了,不要把经验带走”的想法,决定再写作此生最后一部著作,书名“司法精神病学鉴定实践“,他称之为“经验之作”和“生命之作”,即在与生命争夺的过程中留给后世的经验之谈。此想法得到了出版社的支持,不久此书即可问世,对他来说也是一种无憾的留念。
他对新人的培养与渴望,在他的精心支持下,他的唯一研究生已成为我国司法精神病学的精英和著名学者,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我可以含笑于九泉了”。他指导研究生的最初研究项目——暴力行为研究及鉴定量表制定,目前已成为全国司法精神病学的研究热点,历史会认定出这是他点燃的火种。如今他已步入耄耋之年,但他仍继续在思索司法精神病鉴定中有关的鉴定疑难问题,力所能及的讲授些经验之道,也协助参加一些疑难案例的鉴定,尤其通过鉴定案例,帮助青年鉴定人获得经验,他认为这是他人生余年的欢乐。
薛爱民
薛爱民,男,博士,主任法医师,1974年1月出生。该同志自1996年7月大学毕业后,在复旦大学基础医学院法医学系、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工作,从事法医学科研、教学及法医病理、法医临床司法鉴定工作,先后任主检法医师、副主任法医师,2016年10月晋升主任法医师。
薛爱民同志从事司法鉴定专业技术工作已二十余年,长期扎根奋斗在司法鉴定工作第一线,具备深厚的法医学专业基础理论水平,业务技术能力突出,工作能力强。薛爱民同志从2008年起负责本中心法医病理室的工作,他带领该团队的成员每年完成800余例法医病理鉴定工作,在为诉讼活动和社会服务中做出了重要贡献。他带领的法医病理鉴定团队完成了大量复杂疑难重大案件的司法鉴定,如福建某幼儿园内儿童猝死案等等,提供的司法鉴定意见为事件的圆满解决提供了依据,委托方极为满意。作为第一鉴定人和授权签字人,他每年完成法医病理类鉴定案件近300例,法医临床类司法鉴定近1700例,二十余年来累计完成司法鉴定超万例,无一起有效投诉,未涉及引起社会关注的负面舆论。他在案件的委托受理、鉴定的实施、鉴定意见书的出具以及后期的解释工作、接待检察机关的调查等方面,均具备丰富的经验。每年薛爱民同志接待全国各地的法医病理司法鉴定咨询及解释工作近五十例,对来电来访人员耐心解释,免费提供咨询,为和谐社会构建尽心尽力。他所承担的法医病理鉴定工作未出现差错,无投诉案件,鉴定文书质量高。2014年10月,撰写的法医病理案例获得首届“宋慈杯”优秀司法鉴定文书评选活动优秀奖。2016年10月,获得第二届“宋慈杯”优秀司法鉴定文书评选活动三等奖。
薛爱民同志在法医学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在行业中获得普遍认可。在法医病理学领域,薛爱民同志参编了卫生部规划教材《法医病理学》第三版、第四版、第五版,负责高、低温损伤一章的编写。2014年至今还先后参编了丛斌院士主编的《实用法医学》法医病理学分篇,编写高、低温损伤一章;参与编写《Forensic Medicine》第一版第六章;编写了复旦大学基础医学本科核心课程系列教材《法医学》第二章死亡及第五章其他物理性损伤;是《人身伤害的法医学鉴定》副主编。同时结合在实践工作中的经验,积极查阅本专业国内外发展趋势,申报各类科研基金,获得省部级科研课题2项。近三年来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SCI论文5篇。主持的《Forensic Medicine》全英文课程获得上海市外国留学生英语授课示范性课程立项。他是上海市司法鉴定协会法医病理、法医临床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市医学会第四届医疗鉴定专家库成员、上海市医学会第二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专家库成员,积极参与各项专业活动及医疗纠纷鉴定活动。薛爱民同志还是我中心质量管理体系的核心成员,熟悉司法鉴定认证认可的各项工作要求,并积极运用于质量体系管理工作中。2014年起担任中心综合办主任,负责鉴定中心的行政、后勤、财务、人事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在工作中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为中心的发展贡献了力量。2017年5月被CNAS聘用为实验室见习评审员。
薛爱民同志非常注意团队协作,善于学习法医学司法鉴定的新知识、新进展,并将最新的科研成果应用于司法鉴定实践工作中,为中国的司法鉴定工作添砖加瓦,为中国的法治社会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徐彻
男,1965年1月27日出生,河南南阳人,汉族,正高级工程师,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5年4月5日19时41分,徐彻同志在工作中突发心脏疾患,不幸因公殉职,年仅50岁。
徐彻同志长期工作在司法鉴定领域第一线,从参加工作到因公殉职的28年间,由一名普通鉴定人成长为一名鉴定专家、党员领导干部,其最值得我们敬佩、鲜明而又突出的特质就是爱党爱国、对事业忠诚、对工作挚爱、对他人热忱、对自己严格;他以毕生精力为专业发展和研究所发展作出了贡献,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挥了作用,赢得了全所普遍赞誉,获得了同行高度认可;他用行动和生命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一名领导干部对党和事业的坚定信仰和不懈追求,树立了新时期司法鉴定人的良好社会形象,是行业中的楷模,是我们学习的榜样。2015年7月13日,司法部追授徐彻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二级英模荣誉称号。
他是一名技术精湛、作风严谨的鉴定人。作为一名从业数十年的资深鉴定人,徐彻有责任意识、有底气担当,坚持以敬畏之心认真对待每一例鉴定,从不因善小而不为、事难而打折,尽己之力为委托方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是法官、公安等委托人心中值得信赖的鉴定人。比如为了找到一例同源印文鉴定的比对样本,他会往工商局跑上十几次、调阅上百份的档案材料。通常情况下,徐彻从不直言这个案子有多难,而是以一种强烈的好奇心和求知欲,驱动自己一定要设法解决难题,于是从查阅资料、实验检测、咨询专家等环节入手,层层深入、抽丝剥茧,直到最后真相大白、水落石出,给出可靠的鉴定意见。许多疑难重大鉴定之后,徐彻也会经常受邀出现在法庭上,以鉴定专家身份,用宏亮坚定的话语,去陈述、去质证,向社会传达科学公正的鉴定理念。
因鉴定工作的需要,跪甲板、卧车底、手握放大镜一看一上午的事对徐彻来说是家常便饭。几年前,上海松江米市渡发生了两船相撞的重大事故,为提取痕迹和油漆样本,他坚决不让其他同事下水,毫不犹豫地脱鞋卷裤,跳进冰冷齐膝深的水中坚持长时间作业,令在场的海事局领导也十分感动。当了解到一位叫李清泉的老人为支持办学决定捐献自己价值300万元的房产时,他当即决定免收2万元鉴定费,边接待边对身旁的鉴定人说,“是党员的,跟我加个班就好了”,之后很快出具了鉴定报告,满足了老人的心愿。
他是一名勇于创新、殚精竭虑的开拓者。2009年1月,徐彻走上了研究室副主任领导岗位,任微量物证专业负责人。加快建设与研究所整体地位相匹配的微量物证专业是徐彻从事刑事技术工作以来多年的愿望,但是这条发展之路走得并不顺畅,因为长久以来,微量物证的刑事案件都由公安部门承担,我所在这方面的研究起步晚、底子薄,鉴定能力相对较弱,加之社会机构的新兴崛起,多重压力之下,徐彻不急躁、不冒进,而是立足实际,创新思考如何内外融合、夯实基础、引领专业走上具有研究所特征的良性发展之路。在探索民事诉讼中微量物证鉴定新的应用方向中,带领团队逐步摸索出“将质量纠纷转化为材料成分分析”的工作思路,同时,引进了一批高精尖设备提升科研基础,也培养了一支年轻的专业团队。如今,微量物证专业在我所已形成较为完整的检测体系,检测和鉴定方法不断创新,鉴定项目稳步增加,案件结构也发生了新的变化。
2014年微量组承担了“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机制文件检验关键技术》的研究,为完成印油(泥)、喷墨打印墨水、激光打印墨粉等500多个实验样品的成分检测任务,并满足使用四种仪器交叉检测的复杂要求,徐彻带领团队精心规划、合理安排,利用一切时间一一细致落实各项实验,最终获得了近3000个精准检测数据,取得了关键性研究成果。多年来,徐彻就是以这样悉心潜心的研究精神,主持并参与了30多项国家及省部级科研项目,主持并参与制定了《文件鉴定技术规范》、《油漆鉴定规范》等司法部部颁技术规范,并发表论文30余篇。
他是一名充满激情、忘我工作的孺子牛。徐彻身材微胖,语调诙谐丰富,且嗓音响亮,但工作起来却心细如发、一丝不苟,无论业务还是管理工作,件件不厌其烦、追求完美,体现了良好的职业素养。同事们仍记得几年前的一个周末,他举着一张比对表上一大团深浅不一的蓝黑色笔划,特别开心地大声说:“你们看!这是哪两个字变造形成的?我看了一个下午,终于被我看出来哦!”同事们惊叹他居然能够细致地从这样一堆混乱的图案里,清晰地勾画出其中曾发生过的一切,而这种苦行僧式的探索,竟能够给他带来这么多的快乐。
徐彻所在的研究室不仅有微量物证专业的年轻人,也有陆续前来学习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和实习、进修生等,面对这群活泼朝气的80后、90后,他从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给予真诚关切,有种发自内心的关心和呵护。专业上,他严格要求学生,常以集体办案的形式组织他们研讨鉴定难点,为他们答疑解惑、传授经验;逐字逐句地审阅他们的论文,提出修改意见;又或者要求他们在规定时间内必须完成一厚摞的比对表,即便是复印材料、整理案件甚至印文位置,都要做到合理美观;他常回忆过去的不易岁月,告诉他们珍惜现在所有;他也时常告诫他们,基础研究很重要,10年之后必有所体会……
徐彻殉职的这天是清明节,实在因为平时工作太忙,所以约请了外地专家来所,对他主持制定的《微量物证鉴定通用程序》进行专家评审。评审会从上午持续到下午,十七时许,徐彻突感不适,但他坚持到会议结束,被同事送往医院就诊,就在等待检查报告的过程中,他晕倒在地,虽经抢救,但终因突发心脏疾患,不幸逝世。
徐彻就是这样一位视工作如生命、一心扑在工作上、爱所如家的人,以只争朝夕去努力实现自己的职业理想,在他身上总有使不完的劲,总见他忙碌的身影。对事业和工作,徐彻同志倾情投入、全力以赴,直至生命的最后时刻。可以说,他以毕生精力,追求、弘扬、献身于他所挚爱的司法鉴定事业。
徐彻如此热爱工作,在生活中,他又是一个平易近人、助人为乐、风趣幽默的人。他热爱家庭、孝顺父母、敬悌大姐、爱护妻子、关心孩子,是称职的好儿子、好兄弟、好丈夫、好父亲。爸妈送别徐彻时,难过地说:“孩子,你太累了,终于可以休息了……”
徐彻同志虽然离我们而去了,但他践行宗旨、鉴定为民的奉献情怀,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的进取精神,求真务实、敬业守责的工作作风以及光明磊落、诚实守信的高尚品德永远值得我们传承和学习,也必将激励我们在引领司法鉴定创新发展的征程中,更加积极奋发向上,更加勇于攻坚克难,更加主动有所作为,努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我们的智慧和力量。
沈敏
沈敏,中共党员,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980年起在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从事法医毒物学的司法鉴定、科学研究和教育培训工作。其承担全国疑难、复杂毒物鉴定案例数万例,形成了“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鉴定特色。其主持国家“十二五”科技支撑计划《司法鉴定关键技术研究》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部、国家软科学、司法部和上海市重点科研项目数十项,在系统毒物分析、毛发中滥用物质分析和司法鉴定质量管理等方面取得了突破性的成果,获得国际学术界的高度评价。研究成果获上海市、司法部科技进步奖十余项,其中一等奖3项、二等奖3项;发表学术论文160余篇,其中SCI论文30余篇,主编专著8部,获专利授权3项,推动了法医毒物学科的理论创新和鉴定技术创新,以及司法鉴定的质量保障。1996年进入全国“百千万人才工程”千人人选。2004年获全国第三届优秀科技工作者,2008年获科技部奥运先进个人,2009年获首届全国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沈敏始终以鉴定需求为科研导向,以研究成果创新鉴定技术。系统毒物鉴定是以痕量未知物分析为特征的毒物鉴定领域最为重要、最有难度的鉴定项目,其在该鉴定领域进行了坚持不懈的探索,从九十年代初首创常见毒物的EI、PCI、NCI质谱图谱库,至现今的“未知毒物鉴定技术体系构建”,为未知毒物及代谢物的鉴定提供新的技术和方法,快速、可靠地解决各类疑难案件数千例。系统毒物分析研究成果还应用于数千例中毒病人救治,提高了鉴定效能,为临床实施中毒抢救赢得了时间,如承担了全国首例剧毒杀鼠剂毒鼠强中毒案,经快速检测以及8个月的跟踪监测,为中毒女婴的抢救和康复提供了基本保障。
针对“吸毒”这一世界性的社会问题和司法鉴定实践的新任务、新要求,沈敏带领团队率先开展体内毒品鉴定系列研究,并亲自进行人体试验以获得毒品浓度、体内代谢、检出时限等原始数据和判断依据。为满足鉴定需求以及提高证据的可靠性,致力于创建毛发中痕量精神活性物质和代谢物的鉴定及评价体系,将毒品的检出时限从数天延长至数月甚至数年,可以可靠认定是否摄毒以及提供摄毒史。研究成果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和应用价值,得到国际上的高度评价和广泛认同,并在涉毒犯罪、摄毒确认、中毒死亡、身份识别、临床检测以及运动兴奋剂滥用等领域发挥了重要的证据作用,2013年获上海市科技进步一等奖。目前司鉴所运用该创新技术每年完成毛发中毒品鉴定5000余例,并推动了相关法规的出台。2016年11月22日,公安部修改《吸毒成瘾认定办法》,将人体毛发样品毒品成分检出情况作为吸毒成瘾的认定标准,于2017年4月1日实施。
在毛发中毒品鉴定取得突破后,沈敏又将视觉伸向毛发中其它毒药物鉴定以及其他非常规检材鉴定方法的开发。2013年1月,江苏省张家港市警方在某水闸旁发现了一具手脚被捆绑的男性尸体。尸体已经高度腐败,法医推断死亡时间超过30天。由于上游水域复杂,尸源认定工作难度极大,警方来我所寻求技术协助。沈敏与同事们运用包含200余种常规毒(药)物的多仪器多平台的筛选体系分析方法,在头发中检出氯氮平及其代谢物,头发分段分析定量数据与长期摄药者头发中药物的典型分布趋势相吻合。为了佐证这一结论,又对死者指(趾)甲样品进行了检测分析,结果也反映了死者生前曾有氯氮平长期服用史,综合推断死者极有可能是长期服用抗精神病药物的精神病患者。警方根据所提供的鉴定意见,调整了侦破思路,在24小时内即发现可疑失踪人员,并成功侦破此案。
此外,沈敏作为机构的管理者,也在鉴定质量管理、鉴定能力控制的高度探寻新的突破口,在国内首先探索建立国际标准化管理模式,带领研究所运行鉴定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了法医类、物证类专业的鉴定能力评价技术,在国际上具有开拓性和创新性。这一管理模式和运行实践,对于推动行业的规范管理和机构建设,对于司法鉴定质量控制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
三十五余年来,沈敏以对司法鉴定事业的高度责任感,践行着“进取、奉献、卓越”的诺言。
最美普法人候选人(上海)
王秀蕙
在基层的司法行政工作条线上,活跃着许多优秀的普法人,来自上海市宝山区司法局的王秀蕙同志就是这样一位80后司法行政干部,她在担任高境司法所副所长期间,凭借“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的工作热情,立足本职,钻研业务,开拓创新,让青春在基层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的舞台上绽放光芒。
听民声,知民意,基层法治宣传员
基层法治宣传教育服务的主体是居民群众,唯有融入社区,才能普法到位。为此,王秀蕙积极走近普法群体,在居民中搜集民意。走一线,听群众需求。她充分运用基层走访与矛盾排查定位社会热点,通过“项目课件、点单学法”的普法模式,准确定位群众口味,组织法律志愿者推出热门课程。为使法治宣传真正“听得进,用得上”,还推行法治讲座满意度调查制度,让居民为讲师打分,进一步合理安排师资,使普法更精准。站讲台,宣法治理念。她是宣传活动的组织者,更是投入其中的一线法治宣传员。通过对《反家庭暴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深入解读,推出了《家庭不是法外之地》知识竞赛、“七彩假日”暑期课堂等教学课程,精彩的讲授获得居委及听课群众的一致好评。搞调研,育治理典型。她不仅关注活动本身的效果,更关注宣传背后的思考,并挖掘法治宣传典型事例。通过与居委“一居一品”项目合作以及法治进园区系列活动,先后申报多个上海市“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平安建设”优秀案例、完成《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研究》调研报告等,为法治品牌的宣传推广和司法行政工作的理论转化积累素材。
树品牌,造氛围,文化普法总导演
她充分立足高境镇社区法治文化节这一全市首创的法治文化精品项目,连续两年成功举办社区法治文化节,通过“市民与法”讲堂、法治电影展映、敬老法律服务活动、法治图书征文、法律知识竞赛、法治谜语竞赛、法治文艺汇演等10大主题20余场的精彩法治实践活动,整合资源,借力借势,引导社区居民主动参与法治文化宣传教育,让法治和生活相融合,呈现立体全面的学法体验;让法治和理念相融合,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新风尚;让法治与文化相融合,激发居民群众的创作热情和法治热爱,全面演绎“全民参与,共享精彩”的活动宗旨,掀起全镇学法用法新高潮。
勤思考,辟蹊径,七五普法展新篇
2016年,高境镇荣获了“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这是荣誉,更是一个新的起点,为追求精益求精,她抓准“三个点”,争取“七五”普法再上新台阶。围绕社会热点,坚持因地制宜。严格秉承“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邀请执法单位为居民讲解《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热点法规,切实履行普法要求。结合创新基层治理的现实背景,开展社区自治管理专题系列讲座,为社区治理勤支招。贴近重点人群,坚持需求导向。牢牢把握“七五”普法重点人群,为党委中心组邀请市人大法工委领导主讲《上海市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切实推行依法执政,确保社区依法管理。针对青少年群体精心策划法治互动课堂,在她的奇思妙想下,策划完成“普法running man”、“争夺法治宝藏”等诸多原创法治游戏,形式活泼有趣,普法效果明显,不仅青少年朋友拍手称赞,更被上海市司法局“普法百宝箱”栏目收录其中。把握受众特点,坚持开拓创新。在宣传手段不断丰富的当下,她积极探索“互联网+法治宣传”手段,创新升级“高境法宣”微信公众号,开设法律留言问答,并开辟“你问我答微课堂”、“我的调解故事”、“照妖境”等全新栏目,让法治宣传触角不断延伸,不断扩大宣传效果,并开展“微影评征集令”、“法眼看高境——法治随手拍”等互动活动,进一步提升新媒体法宣的普及面与影响力。
黄震良
1965年3月生,现任上海曲艺家协会副主席、上海故事家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师从著名滑稽表演艺术家王汝刚。2008年成立“黄震良名师工作室”,法治故事《洪流复仇记》、《存心勿还》获第七届、第八届中国艺术节“群星奖”银奖、金奖;情景故事《戆到底》、沪书《领奖风波》分获第九届、第十届中国艺术节“群星奖”金奖;上海市“沪鹰杯”故事大王电视大赛金奖;全国“119”故事大赛金奖、华东六省一市故事大赛金奖。2011年第三届中国故事节获“中国故事家”称号,2014年首届中国好故事(走马)邀请赛中,荣获中国曲艺家协会颁发的“中国故事大王”称号。
一、贴近群众,创新法治宣传形式
法治故事,是法治文化的重要表现形式。黄震良通过编写法治故事,发挥故事“口口相传”的魅力,与群众近距离交流。2012年开创了“嘎嘎三胡”百姓故事会品牌活动,探索由群众共同参与的“互动故事”新讲法,宣传社会主义主流价值观,受到群众的热烈欢迎和广泛参与。
黄震良积极组织故事团成员在全市各区县进行法治故事巡讲,共计200余场,达18000人次。黄震良组织故事团成员参与了嘉定区第26届宪法宣传周、2017年嘉定区街镇进行法治故事巡讲、廉政故事巡讲、“反邪教”主题宣讲、法治故事全市巡回宣讲、红色经典故事巡讲等活动。并且每年下基层巡演多达150场,其中不乏法治故事精品。沪书《领奖风波》、情景故事《戆到底》、群口故事《捉漏》、沪书《猫眼倒装》、故事《此路不通》等优秀法治题材的故事作品应运而生,在内容上,贴近百姓生活,弘扬社会新风,倡导诚实守信。
二、故事大赛,谱写法治宣传章
黄震良积极倡议并推动了2014年、2015年“培育法治文化,增强法治理念”“法宝”杯法治故事创作讲演大赛,分别收到应征作品1000余篇、700余篇;2016年全国性的“身边的法治故事,我们的法治中国”——“法宝杯”中国法治好故事创作讲演大赛,收到应征作品1000余篇。作品展演暨颁奖典礼借助“互联网+”,通过“O2O”全程网上直播。连续三届的法治故事大赛有效提升“嘉定法宝”法治文化品牌的影响力和感染力,掀起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热潮。更可喜的是国家级“中国法治好故事”项目于2016年12月正式落户嘉定,从2018年起,每两年举办一届。“法宝杯”中国法治好故事项目落户是对法治故事大赛成果予以的高度评价,坚实打牢了嘉定创建“中国曲艺名城”的基础,谱写了法治宣传的新章程。
三、身体力行,彪炳法治宣传史册
黄震良作为嘉定法宝故事团团长、普法志愿者,安亭故事团的领军人物,集聚了60多位来自嘉定和全市的优秀故事创作、讲演人才。近几年来,故事团以“背靠乡土,弘扬法治,服务乡亲”为宗旨,根据真人真事编写法治故事,用百姓“听得进”的语言,讲述百姓的身边事。黄震良创作的法治故事,涵盖了交通安全、家庭伦理、医患纠纷、劳动争议、动拆迁、安全防范、诚实守信、反腐倡廉、法律援助、房屋买卖、禁毒等方面的内容,体现了群众生活的点点滴滴,更是唤醒当代人们法治与道德信仰。
黄震良还全程参与编写了《“法宝”杯长三角法治故事大赛优秀作品集》、《“法宝杯”华东六省一市法治故事大赛优秀作品集》、《身边的法治故事》,这些不仅是生动有趣的故事集,更是广大群众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践的成果集。
四、效果显著,共建文明法治社会
故事,一种传统的民间艺术表现形式;法治,一种现代的治国理政基本方式。黄震良以故事来诠释法治,碰撞出别样的火花!多年来,黄震良创作和表演的许多法治故事或令人捧腹大笑,或催人泪下,用他幽默的语言和丰富的内容感染了无数观众。黄震良致力于通过收集素材,创作巡演,创办大赛等等多种形式,积极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努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严格按照“充分运用典型人物、典型案例事例,善于讲感人的法治故事”的要求,把蕴含在故事中的法治精神传递给广大受众,以案释法,引导全体人民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