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红,上海政法学院校长,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国际商会仲裁与多元化纠纷解决委员会副主席。
近日,上海市司法局出台《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紧紧围绕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的目标,提出了35条切实可行的具体举措。这是该局主动服务大局、服务中心,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的有力举措。
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必备要素之一,对于促进市场经济健康有序运行具有重要意义。法律服务的功能,一方面体现在预防和减少经济纠纷,另一方面体现在促进经济纠纷在法治化的轨道上妥善解决。《行动方案》提出了深化专业调解、行业调解、律师调解等诸多举措,可以看出市司法局整合各种非讼纠纷解决资源、健全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努力。作为多年研究仲裁的学者,令我更兴奋的是,看到了市司法局对于仲裁的高度关注。
《行动方案》提出,要推动适度扩大本市仲裁行业对外开放,加快打造面向全球的亚太仲裁中心。这是仲裁学界期盼已久的事情,相信也是广大中外企业期盼已久的。
在众多纠纷解决机制中,仲裁有其独特的难以替代的优势,对于遇到商事纠纷的市场主体来说,具有很强的吸引力。仲裁凭借其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一裁终局、强制执行、快速结案、成本低廉、解决方式灵活、审理不公开、广泛的国际性等诸多特点,受到越来越多的市场主体的认同和接受,发展到今天,已成为处理国际商事争议的主要方式,目前大多数国际贸易纠纷都是通过国际商事仲裁程序加以解决。可以说,仲裁是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下最重要的纠纷解决方式之一。
近年来,上海的仲裁事业发展步伐加快,本地仲裁机构在与国际接轨方面也作了很多努力。依托上海自贸试验区的政策优势,国际商会仲裁院、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新加坡国际仲裁院、大韩商事仲裁院等国际知名仲裁机构陆续得以在上海自贸区设立办事处。但是,由于我国仲裁法于1995年颁行至今未作修订,已经滞后于国际仲裁发展的形势,也制约了国内仲裁事业的发展。
加快打造面向全球的亚太仲裁中心,根本意义就在于能够为中外企业提供高质量且便捷的仲裁服务,大幅度降低中外企业的仲裁成本,包括费用成本和时间成本,而做到这些需要完善现有仲裁制度,适度扩大仲裁对外开放,加强境内外仲裁机构的合作。
打造国际仲裁中心是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尽管《行动方案》并未披露更为具体的开放方式和程度,但市司法局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的诚意和决心,让我们有信心对未来抱有足够美好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