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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上海司法行政顶层设计
2018年3月29日 16:20

  杨力,上海交大凯原法学院教授、博导,上海市大数据社会应用研究会会长,中共上海市委法律专家库成员,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高院、市检、司法局等邀请咨询专家或政府法律顾问,上海交大企业法务研究中心主任、法律大数据研究中心主任,《国际商事法务评论》主编。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国家级高端智库专家、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上海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上海市曙光学者等。

  改革尚在路上,但已步入深水区。

  2018年3月17日,上海市司法局推出《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无疑是作为全国商业重镇的上海进一步推动地方治理方式走向现代化,迈出的又一“更为积极”的坚实步伐。它被寄予了一种成为“改革杠杆”的期望,承载了上海持续助力产业结构升级转型,以及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重担,成为上海地方政府下一轮获取“更大改革红利”的营商法治环境保障重要顶层设计之一,值得为后来跟进者所垂范。

  首当其冲,是以精准便捷的法律服务,为市场健康有序运行及“五个中心”建设提供法律服务支撑。在内容上,既有政府引导国企和民企、外企迅速或有序推动公司律师制度建设,以及力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又有引导律师广泛参与金融产品的产研用全链条,抑或强化公证为市场主体提供助力;既着力于高效完备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法律服务信用信息平台等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引领性落地抓手,又借力于上海智慧司法、综配改革等一系列先发优势,打造数据律协、智慧公证、智慧司鉴、智慧调解、智慧法援等新概念;尤为值得一提的是,秉承国家简政放权的改革走向,提出司法行政的“放管服”改革深化,力推“最多跑一次”优化法律服务审批,其务实接地气之举令人称道。

  接下来,该方案又以“积极而审慎”的态度,对接建设卓越全球城市的法律服务新需求。一方面,大力发展涉外服务业。比如,制定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实施国内律师事务所聘请外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试点,建好东方域外法律查明服务中心,支持法律服务人员参与国际交流及加入国际组织。另一方面,又在部分领域保证深改的稳健性。比如,加强对涉外法律服务示范机构的遴选,以试点的方式面向国外、香港、台湾等机构建立有序的法律服务开放合作机制,适度扩大仲裁行业对外开放,而对境外法律服务典型案例库的打造上则坚守了精而不滥的“高标准”原则,确保了营商环境法治化的有序展开。

  同时,对于司法行政系统优化营商环境主力军之一的律师队伍,上海市司法局的设计还不折不扣地坚决贯彻了中央关于在上海推动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要求,在方案中推出了力推刑辩全覆盖、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等亮点举措。另一个侧面,又有律师直接服务于企业的精确指引,比如,律所担任破产管理人的指导和监督,完善律师代理中小股东维权等,抓点准,接地气。

  另外,此次颁布的方案把调解置于一个前所未有的地位,不仅在公证介入调解、律师调解试点以及调解与公证、仲裁、诉讼的衔接等点、面多元推进,而且更加明确地提出了大力发展专业化方向的商事调解。商事调解,作为不少国家普遍接受而在中国较为新生的事物,第一次在上海地方的政府文件中被提了出来,颇为令人关注,它较之以往的传统人民调解理论又进行了大胆改革,为保障商事领域的专业化调解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政策上的依据。当然,方案还特别突出了创新调解机制的若干改革举措,比如,在各类服务机构、园区及自贸区设立调解工作室,加强工商联、劳动争议、物业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调解组织建设,推进在线调解试点等方面,都进行了突破性的“探索”。

  新一轮上海司法行政系统的改革雄心已经显现。该方案在上海推动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进程中极为重要,值得持续给予关注。

 来源:上海市司法局   编辑:罗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