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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律师除了打官司还会……
2017年12月29日 14:04

  当专业律师与化解矛盾的调解员遇上时,会产生什么样的“化学反应”?今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共同发布《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上海是试点城市之一,这也意味着律师调解工作正式走上制度建构的轨道。从律师调解员走入人民调解的行列到法院在律所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本市各个区都在开展相应的试点工作。与传统的人民调解、商事调解、行业调解相比,律师调解具有怎样的特点,带着这个疑问,记者跟随“律师老娘舅”进行了实地采访。

  律师老娘舅:调解的不仅仅是家长里短

  “我是本次调解的调解员,下面我们就××一案的相关争议事项进行调解……”12月19日下午,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丁峰来到了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只是这一次他的身份并非某一方的代理人,而是一名特邀调解员。经过了长达2个多小时的调解,原本矛盾尖锐的双方,在他的调解下渐渐缩小了差距,为下一次的调解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说起自己的律师调解员身份,丁峰感觉很自豪。他已经是一名执业18年的律师,自己一直热心社会公益,但这次公益性质的律师调解员对他而言更是意义不同。在他看来,律师不仅仅是法治的先行者,更是社会的法治践行者。“社会法治需要律师参与,我也希望把自己的所学用于矛盾化解。通过律师的参与,法律的讲解,让双方能有效地在法律的框架内化解矛盾。”丁峰告诉记者,通过筛选,他有幸成为首批特约调解员。由于自己平时专事商事业务,因此他也顺理成章地成了一名商事领域的律师调解员。从今年6月开始,丁峰已经成功调解了4件纠纷,平均调解时间在2小时。丁峰说,尽管他从事的是商事调解,不像普通的民事调解看上去矛盾很激化,但双方的认识差距并不因此而减小,调解难度也很大。而他作为调解员就要从原被告双方各自的立场去考虑问题,尽可能缩小认识差距,达成共识。

  丁峰表示,律师调解员与过去的人民调解员有很大的不同。“相比人民调解员,律师调解员的专业优势更为明显,尤其在民商事领域。”丁峰说,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各种新业态不断显现,法律关系也在发生着变化,而律师在司法实践中的经验较为丰富,在应对新类型案件时,就能与时俱进。正所谓内行看门道,他解释说,在调解中看出案件中的关键点,巧妙地点出双方在证据和行为上可能存在的“漏洞”或“弱点”,双方才有可能因此而降低不合理的预期或者进行让步。曾经在一起案件中,丁峰由于指出了一方的出资漏洞后,原本态度坚决的一方终于作出了让步。丁峰说,调解的好处在于双方当事人可以节省成本。“有些当事人不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导致怎样的法律后果,我就通过释法,让他们清楚,然后做出相应的调整,放弃不合理的诉请。”丁峰说,对于代理律师,他就通过分析利弊,让其考虑“讼累”,从而促成调解。

  今年2月9日,浦东新区司法局、浦东法院达成共识,通过浦东新区法律服务业协会、浦东新区专业人民调解中心,联合向浦东新区各律师事务所及执业律师公开发布招募公告,190余名律师积极响应报名,经过审查筛选,最终确定168名(其中78名为律所合伙人)在民商事合同、公司、知识产权、建设工程以及涉外业务等领域拥有丰富执业经验的律师为专调中心特邀调解员。

  律师调解员目前参与调解的民商事纠纷具体类型主要有:买卖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代理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涉外商事纠纷等。目前律师参与调解的案件类型中,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和民间借贷纠纷数量较多,此外交通事故和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也占一定比例,反映出律师参与调解的案件类型较为集中,这也与目前法院受理的各类案件数量密切相关。就律师参与调解纠纷的涉案金额情况来看,5万元以下小标的及100万元以上大标的纠纷占比较少。该项工作自3月28日正式启动至11月9日,律师特邀调解员共调解纠纷345起,其中调解成功241起,调解成功率70%。随着诉调对接机制及律师调解机制的逐步完善,法院移送纠纷的数量也均逐步增加,同时扩大试点范围(六里法庭即将进行律师调解工作)。

  制度建设:为法官和律师建“隔离带”

  如何确保律师调解的公平公正,防止别有用心者“公器私用”,就需要制度进行保障。浦东新区司法局与法院在启动律师调解之前,进行了充分的调研论证,最后决定大胆借鉴吸收国际ADR、仲裁和兄弟省市区纠纷多元解决的经验,探索通过专调中心作为工作平台组织律师参与纠纷调解。以专调中心作为工作平台,不仅解决了调解的组织问题,而且在法官和律师之间建立了一条“隔离带”,既保证了调解活动中法官和律师良性的互动和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也防止了法官和律师之间产生不正当关系,进而影响司法公正。

  同时,浦东新区还建立了调解秘书和指导法官制度。专调中心向法院派驻调解秘书,调解秘书在调解中起到枢纽作用,是调解活动中唯一参与调解各个阶段的人员,既负责案件的交接、分流、联络当事人与律师调解员等调解前期的准备工作,也负责调解活动中的笔录和协议书制作、操作办公自动化系统和送审调解材料等事务性工作。法院也派专人担任律师调解的指导法官,具体负责纠纷的委派、委托调解工作,对律师调解员和调解秘书进行业务指导,对调解成功的纠纷,经审查符合要求的出具民事调解书,调解终止的则转入诉讼程序。

  为了保证律师调解的公正性和效率,专调中心制定了包括纠纷移交、调解准备、组织调解、结果反馈和司法审查的工作流程,工作流程依托司法局开发的“浦东新区纠纷预警和调解系统”实现,律师调解做到全程“留痕”,录入内容包括当事人信息、纠纷信息、调解笔录、调解协议等,目前已达到每案必录、随调随录,调解完成后,还会将相关资料上传系统保存。信息系统的使用,不仅便于专调中心跟踪调解过程、检查调解质量、调派调解人员,而且便于调解数据的采集分析,及时发现存在问题,为改进工作流程与方法提供参考。

  律师调解员在调解活动中充分发挥了其具有的熟悉现行法律法规的专业优势、处理法律事务的职业优势和立足经济社会生活的实践优势,同时完成了角色转变,从代表一方利益转变为中立第三方,为浦东新区的法制建设和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目前浦东新区律师调解工作稳步推进,专调中心第二批律师调解员已在招募。

 来源:上海法治报   编辑:罗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