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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将参与司法辅助业务 法援参与申诉案件
2017年11月2日 11:36

  8月3日,徐汇区司法局与徐汇区法院共同举行“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创新服务”合作协议签约暨法律援助律师代理申诉机制启动仪式。此举是徐汇区作为司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又亮出的一式新招,旨在进一步打通法律援助、公证与法院诉讼之间的对接通道,提升司法公信力和办案质效。

  为经济困难的申诉人提供法律援助保障

  法律援助律师参与申诉案件代理机制启动仪式上,徐汇区司法局与徐汇区法院对此项工作的基本原则、律师管理、组织保障、信息互通机制等进行确认。

  据悉,今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制定《关于逐步实行律师代理申诉制度的意见》,明确提出“对不服司法机关生效裁判和决定的申诉,逐步实行由律师代理制度”。对此,徐汇区司法局积极谋划、主动跨前,会同区法院在全市率先探索建立法律援助律师参与申诉案件代理制度,通过在区法院诉讼服务大厅设立专门服务窗口、组建8名具有5年以上办理申诉案件经验的法律援助律师队伍等途径,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范围的,不服司法机关生效裁判、决定的,聘不起律师的申诉人提供法律援助,有效保障经济困难当事人申诉权利,倡导理性维权,加强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同时,徐汇区司法局还将依托上海法院律师服务平台优势,提高申诉代理律师网上立案、网上申请再审工作的便利性,加强律师职业保障,优化律师执业环境。

  为法院司法辅助事务插上公证的“翅膀”

  《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创新服务合作协议》是对今年6月最高院、司法部联合颁布的《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的深化落实。双方明确将之前成立诉讼与公证对接工作室、家事审判改革、组建家事调查员队伍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合作,将公证全面引入案件调解、静态证据调查、诉讼保全、执行保障、辅助送达等全方位的司法辅助事务中,有效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矛盾。

  据徐汇公证处负责人介绍,公证处在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公证创新服务中心,由徐汇公证处派遣专门公证员常驻,提供“一门式”服务。一是探索开展公证调解。对案件事实比较清楚、争议不大的继承纠纷、不动产纠纷和婚姻家庭财产纠纷,直接通过公证调解或诉前委托公证方式化解矛盾。二是积极参与法院诉讼证据或事实情况调查。范围即包括公民户籍信息、工商登记资料、银行账户等登记信息或账户信息,也包括交通事故处理材料、公安询问(讯问)笔录等事实材料。三是配合保障法院执行、送达工作。为法院开展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电子送达、强制执行等工作提供公证支持,进一步破解“执行难。”

  王协副局长在讲话中指出,徐汇区司法局与区法院的合作,是对两高和司法部联合发文最快速有效的落实,走在全市前列。通过引导徐汇优秀的律师、公证员队伍融入司法体制改革大局,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为法院提供司法辅助工作解决方案,有助于律师、公证行业进一步发挥职能优势,拓宽自身格局、转换服务理念,提升工作能力;有助于促进司法资源和法律服务资源深度整合,构建法律服务行业参与司法综合配套改革的新格局。

  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茆荣华,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协,徐汇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金水、徐汇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张雪梅等领导出席。

 来源:徐汇区司法局   编辑:吴怡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