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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法律服务如何更好服务基层群众?
2018年2月14日 13:58

  2月11日上午,市司法局副局长陈春兰同志率调研组赴长宁区,实地查看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虹桥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长虹居委会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情况,深入了解“12348”上海法网、热线平台区终端、人民调解信息化平台等运行情况,听取居委主任、人民调解员、法援志愿者、居委法律顾问等一线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在长宁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调研组认真查看接待大厅、受理窗口、“12348”热线接答区、接待室、调解室等功能区域,深入了解工作人员和市民的“所需”“所急”。

  就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调研组“即知即改”,当场提出解决方案、落实责任部门。例如,就公共法律服务触摸查询机如何更好地体现个性化,要求市局相关部门开放端口和权限,加强指导,实现“共性”和“个性”有效结合;再例如,就提高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磨合期的沟通即时性问题,当即要求市局职能部门加强对微信群管理,所有问题要有记录和回应,并定期发布,加强对同类问题的研究和解决。

  在长虹居委会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调研组与正在窗口接待的法律顾问进行了深入交流,察看居委法律顾问微信塔群的使用情况。在场的长虹居委会书记陆卫表示:“法律顾问随叫随到,专业能力又强,为我们小区解决了很多实实在在的问题。”在基层资源、力量整合方面,长虹居委“二站三室”平台建设和社区“1+2+2+X”工作模式,引发了调研组的热烈讨论。

  在虹桥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虹桥司法所华栋介绍了工作站运行情况以及独具特色的涉外法律服务工作情况。调研组与窗口接待人员、法援值班律师、人民调解员进行了面对面交流。调研组还参观了心理咨询室等功能区域。调研组指出,虹桥街道能根据当地实际,以需求导向,推进涉外法律服务工作,具有成效,富有特色,为全市工作开展提供了灵感和经验。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基层同志各抒己见、积极发言。

  长宁区司法局局长张谢定提出:“目前,本市正处于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磨合期,希望市局能牵头加强定期沟通交流,及时反映并梳理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妥善解决。”

  长宁区司法局副局长崔莉霞提出:“在公共法律服务统筹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前提下,希望能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比如,设置独立的公共法律服务科室,配置职权,这样可以更好地实现纲举目张,推进工作。”

  长宁区司法局基层科科长许萍提出:“目前,长宁区根据上级部署和工作实际,形成了21项公共法律服务项目。希望市局能在司法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努力提高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水平的意见》后,尽快出台市级层面的顶层设计,便于基层做好衔接落实工作。”

  虹桥街道司法所负责人华栋提出:“在实现居村法律顾问全覆盖后,希望能出台统一的关于居村法律顾问的评估考核标准,以便公正客观地评估居村法律顾问的工作实效。同时,评估工作应该充分考虑‘量’和‘质’的关系,提高居村法律顾问的积极性,确保队伍的稳定性。”

  虹桥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江文婷提出:“相比以前,纠纷标的额越来越大,调解纠纷的法律风险不断增加,希望能进一步加强指导,建立健全相关保护机制,让人民调解员避免法律风险。”

  陈春兰同志肯定了长宁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所取得的成绩,同时希望长宁区再接再厉,打造特色。

  陈春兰同志指出,就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要加强整体性和协调性,确保取得工作实效,尤其要积极探索智能语音等方式提升智能化水平;就人民调解工作,要推进与人民法院建立以专调中心为对接主体的衔接机制,同时为律师调解工作提供便利;就法律援助工作,要进一步提升便利性,“让群众少跑路,让数据多跑路”,同时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提高针对性;就法宣工作,要推进法宣人才队伍库建设,提升法宣精准性;就居村法律顾问工作,不仅要在小区停车、物业管理等具体方面发挥实效,而且要在小区共建共创和法治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来源:上海市司法局   编辑:罗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