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军
上海市普陀区司法局
社区矫正工作科副科长
华军,男,32岁,中共党员,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现任上海市普陀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科副科长。曾获“2009—2010年度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新长征突击手”荣誉称号。自2011年走上社区矫正工作岗位以来,他爱岗尽责,勇于创新,始终脚踏实地地坚守着自己那份平凡的工作岗位,积极创新社区矫正工作和特殊人群管理,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着自己的一份贡献。
冲锋一线,以高度的责任感对待工作
多年来,对社区矫正人员执行收监一直是社区矫正执法过程中,难度大、风险高的一项工作任务。2016年,普陀区一名身患严重传染病的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潘某,因暂予监外情形消失且缺乏担保人,区司法局向原判法院提请收监执行。收监材料好做,法院很快就出具了收监决定书,但是怎么执行却是个问题,在收监行动前期沟通会上,有些同志有所顾虑,表现出了畏难情绪,对于工作过程中的职业风险提出了一些看法。华军理解同志们的想法,但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冲锋一线就是他的特权。他制定了详细的工作预案,涉及到人员分工问题,他把最危险的岗位留给了自己。收监执行当日,华军带领选派民警和矫正社工,在公安民警的配合下,前往潘某住处。上楼,潘某打开房门,他第一个冲入房间,对其宣布收监决定,在公安民警的协助下,实施了控制。此时的潘某表现出了极大地抗拒,大声扬言,你们凭什么抓我,我出来后要报复你们。华军淡定地回答他:我们是以法律的名义抓捕你,请你配合,别做无谓的抵抗了。在华军一身正气面前,潘某退缩了,乖乖地听命服从,被顺利送押至新收犯监狱。2012年以来,普陀区司法局共对10余名罪犯实施收监行动,每次华军都冲锋一线,以高度的责任感对待工作,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勇于创新,积极探索矫正工作规范化
对拟判处缓刑或管制的人员开展社会调查工作是社区矫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针对当前审前社会调查工作的不足,华军同志勇于创新,突破思维,积极探索社会调查的新思路、新方法。
2013年初,通过走访调研各街道镇司法所和新航社工站,华军提出了一个关于对拟判处社区矫正的人员开展诉前社会调查的工作方法。即将社会调查的时间从原先法院开庭审理阶段提前到检察院侦查起诉阶段。此举大大提高了社会调查的工作质量,同时也节约了司法成本。与此同时,他积极与公检法各单位沟通交流,得到了几个单位的大力支持。2013年4月,区司法局与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共同签定了《开展诉前社会调查工作的实施意见》,标志着诉前社会调查工作在普陀区全面开展。通过2013年全年的实践,对拟建议法院判处管制或适用缓刑,且居住地在本区的44名沪籍犯罪嫌疑人进行了诉前社会调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普陀区司法局将社会调查工作前置的做法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充分认可。2014年,普陀区成为全国首批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试点地区;2015年普陀区又成为全国首批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地区。
主动作为,强化矫正刑罚执行严肃性
2014年,华军在与基层矫正社工的交流中得知,有些罪犯可能存在拖欠罚金的现象。后来,他查阅法院刑事判决书和裁定书,通过向原判法院核实后,发现辖区内的确有一些被判处管制和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罪犯的财产刑都没有被很好地执行,使财产刑没有充分发挥应有的功能和作用,削弱了刑罚惩罚功能,损害了司法公平正义。针对这一情况,他积极主动作为,通过对社区矫正人员开展个别谈话、法制教育等形式,对于判决中存在罚金刑的,督促他们尽快向法院缴纳,作为该罪犯认罪悔罪表现良好的依据之一,绝不让判决成为“空判”。2014年以来,普陀区司法局共依法落实了20余人罚金执行款19600元,严肃了刑罚执行,维护了法律尊严。
华军就是这样一个实在人,始终以高度的责任心对待自己的本职工作,在工作中冲锋一线、勇于创新,主动作为,在本职岗位上交出了优异的答卷,为维护社会稳定贡献了自己的力量。与此同时,作为一名优秀的社区矫正工作者,他热烈响应党中央、国务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大战略,2017年9月,作为上海市第二批援黔增派干部,挂职贵州省遵义市桐梓县扶贫办副主任,积极投身于西部地区脱贫攻坚事业,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