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工总宣〔2009〕145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也是2010年上海世博会各项筹备工作全面推进的关键之年。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宣部等部委《关于广泛开展“爱国歌曲大家唱”群众性歌咏活动的通知》精神,广泛传唱爱国主义歌曲和世博歌曲,在全社会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进一步展示各行各业职工文化的丰硕成果,宣传推广各类企事业单位和机关职工文化品牌项目,生动演绎“与祖国共命运,与世博共奋进,与企业共发展”教育主题,推动职工文化创新发展,兴起上海职工文化建设新高潮,为上海文化大都市建设和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积极贡献,上海市“五一文化奖”组委会决定在全市开展第二届上海市职工歌手大赛和职工文化活动品牌项目评选。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上海市总工会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评审委员会由上海市“五一文化奖”组委会聘请市文广局、市文联等有关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开展评选工作并适时公布评审情况。
二、评选内容及范围:
1、举行第二届上海市职工歌手大赛,参赛对象为上海各企事业(机关)单位在职职工;
2、开展职工文化活动品牌项目评选,评选范围为本市区县局(产业)工会和已组建工会的各企事业单位和机关。
三、奖励办法:
1、上海市“五一文化奖”第二届上海市职工歌手大赛设美声、民族、通俗唱法金奖各1名、银奖各2名、铜奖各3名,提名奖若干名,颁发证书及奖金;
2、评选出上海市“五一文化奖”十佳职工文化活动品牌项目,并设提名奖若干名,颁发证书及奖金;
3、2009年11月中旬,在第三届上海市“五一文化奖”颁奖典礼上表彰奖励获奖职工歌手和职工文化活动品牌项目;
4、在主流媒体宣传上海市“五一文化奖”职工歌手大赛和职工文化活动品牌项目相关内容。
附件:
1、关于举办“上海电气杯”第二届上海市职工歌手大赛的实施细则
2、关于开展“上海地铁杯”职工文化活动品牌项目评选的实施细则
3、第二届上海市职工歌手大赛比赛指定歌曲推荐曲目
二OO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