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方人大新闻报道中,各级人大常委会新闻宣传机构是直接的组织、策划者,本地新闻媒体则是直接的参与者和主力军。要搞好人大新闻报道工作,人大常委会新闻宣传机构与新闻单位的协调、沟通是做好宣传报道工作的基础。
那么,常委会新闻宣传机构到底应在人大新闻报道中扮演什么角色呢?笔者的体会是力争当好“五员”,即组织策划员、业务指导员、新闻写作员、作品监督员和协调服务员。
当好“组织策划员”就是要善于在报道前做好策划,在报道过程中做好组织、协调,在报道现场贯彻报道计划的实施,把握报道的正确舆论导向。人大新闻报道一般都是事关全市的大事,有其一定的特殊性。因而,作为常委会的新闻宣传机构,既要注重加强与本市新闻媒体和联系人大的记者的联系与沟通,又不能依赖媒体与记者,要善于组织策划。如,每年根据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及各阶段主要工作安排,拟订年度新闻宣传计划,提出宣传报道重点和要求,便于市委宣传部和新闻单位有计划地组织报道。在每次常委会会议前,根据常委会领导对报道的要求,做好宣传报道计划,在计划中进行深入分析,提出报道意向,确定报道原则,并根据各新闻单位特点,分别提出具体要求。如遇特殊情况,还可以召开新闻通气会,统一报道口径,明确报道内容及报道到什么程度。
当好“业务指导员”就是要对记者特别是年轻记者予以必要的业务指导与提示,和他们一起协商新闻稿的写作问题。俗话说“隔行如隔山”。人大工作的业务有一定的深度与广度,更兼具操作严密、程序性强等特点,倘若出差错,后果将非常严重。因而对记者进行经常性地、必要地业务指导就显得非常重要了。笔者以为,除了平时随时指导外,就本市媒体在人大工作报道中的失误,请常委会资深委员和立法部门专家撰写简易教材,分发各媒体记者,作为从事人大工作报道的参考资料。这种做法我们曾经尝试过,效果很好。
当好“新闻写作员”就是要求新闻宣传机构中的工作人员,不能当只会说不会写的“甩手掌柜”,而应有写出优秀统稿和在必要时撰写综合性报道稿件的能力。人大工作的新闻宣传,本机构的工作人员是其中的最知情者,也应是把握基调最准的人。在宣传工作需要时,应当有写统稿特别是综合性报道稿件的能力。
当好“作品监督员”就是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通过一定措施,加强对反映人大工作新闻作品的评价和综合分析,对媒体有关人大工作的报道予以规范和监督,从而,推动媒体对人大新闻宣传工作的进一步重视。如,是否可以探索人大电视新闻监看和报评制度等。落实专人对电视台、报纸上有关人大工作的报道监看并录制(或剪报),进行综合分析,定期写出书面评价报告,报常委会领导,送有关媒体总编室。电视新闻还可以每月编辑成专题,在常委会会议开始前播放。每半年可以进行一次综合分析,提出意见建议。如此操作,在以往对记者写作前引导、刊发(播出)前审定、刊发(播出)后简单地剪报(监看)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监督、规范程序。我们从去年以来在者方面作了一些尝试,感觉这种做法在规范、改进人大新闻报道工作,推动媒体提高立法、监督工作报道的质量等方面的作用的确不可忽视。
当好“协调服务员”就是要为媒体和记者做大量的后勤工作,如分发通知、准备材料、安排车辆等琐碎事宜。很久以来,我们许多新闻宣传机构把自己与媒体的关系,仅仅定位在“服务”上,这当然是远远不够的,也是不负责任的。但是,人大新闻宣传机构在组织媒体共同搞好人大工作新闻报道的过程中,充分发挥协调、服务的功能确实是非常重要的。那些烦琐的服务性工作,实则是整个人大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有道是“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就是这个道理。况且,这种协调服务可以加深人大新闻宣传机构的工作人员与联系人大的记者之间的彼此了解,对更好地开展人大新闻宣传工作必将大有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