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各区动态

|

热点新闻

|

相关视频

|

法宣在线

|

科普专栏

|

实话石说

|

权威发布

|

相关链接

当前位置:专题首页 >> 稿件
您的“家庭小药箱”用对了吗?
2019年10月10日 15:57

   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健康意识也在不断提高,“家庭小药箱”对很多现代家庭来说可以说是非常普遍,万一有个头疼脑热、消化不良,想用立刻就能拿到。但药品不是食品,备药的种类其实有一定的讲究
 

——根据家庭成员备药
上有老:准备急救药品,如硝酸甘油片,速效救心丸等
下有小:可以备一些退烧、止咳、调节肠胃的药品
有哮喘患者的:可以备化痰平喘的药品
有慢性病患者的:备相应的药品,如降压药、降糖药等
 

——根据季节变化备药
春季:抗过敏药品
夏季:防暑、防蚊虫叮咬的药品
秋季:止泻药
冬季:哮喘,心血管疾病患者相应的心血管药物
 

   除此之外,家里也可以常备一些外伤消毒的药品和器材。很多人一看备药原则太复杂,那就各种各样多备点药,其实“家庭小药箱”的药品种类和数量并不是越多越好的,很多没吃完的、用量少的药,最后可能会放到过期。众所周知,药品是特殊商品,药品安全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药品的保存方法直接影响药物的疗效。为扫除安全隐患,“家庭小药箱”除了定期清理外,一定要注意以下几个误区!

  1开瓶后保留棉花和干燥剂
  有人认为,药瓶开封后应保留里面的棉花和干燥剂,特别是糖衣片,这种认识其实是错误的。随着反复开启药品包装,这些阻挡水汽的干燥剂、棉花同样会吸附空气中的水汽,若放于冰箱内,更容易使药品受潮。棉花及干燥剂是确保药物出厂至开封期间的质量,开封后,棉花暴露空气中易潮湿,干燥剂也失去作用,若与药品摆放,容易造成药品变质。所以,开瓶后,棉花和干燥剂应立刻丢弃。

  2 开封后仍然参照包装有效期
  对于未开启的或有单剂量独立内包装药品,应按药品说明书规定的贮存条件保存,开封前的保存期可至药品标示的有效期。而任何药品在开封后则应尽快用完,不可再参照包装上面的有效期存放和服用。胶囊、滴丸等药品容易吸潮,开封后应尽快服用完毕,一般应在3个月至半年内用完。服用药水应在疗程期间服用完毕。药品开启后进行冷藏保存,其意义在于保证短期使用质量,而不是长期储存。

  3 不重视药品的贮藏条件
  药物常因光、热、水分、空气、酸、碱、温度、微生物等外界条件影响而变质失效。不同的药品贮藏的条件不同,但避光、干燥、阴凉、密封是保存药品的四大要素。以温度为例,有些药品包装上标注“常温下贮藏”,意指在0℃~30℃的环境下贮藏;有些药品包装上标注“置于阴凉干燥处”,意指将药品贮藏在0℃~20℃的干燥地方;还有的药品则直接标明在“2℃~8℃冷藏”,则表示要放在冰箱中贮藏。市民只要根据药品的具体贮藏要求操作即可。

  4 不保留药品包装和说明书
  很多人常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需要用药时,发现找不到药品的外包装和说明书了,不知道药品是否过期,又不敢贸然使用,只得去买新的。找不到的药品外包装和说明书,被当初觉得占地方所以扔掉了。再者,有些药物已经丢掉了本来的包装盒,会因无法判断有效期而导致误服过期、变质药物的可能,是很危险的。

  5 过期药直接扔进垃圾箱
 

   有些人对家庭小药箱的态度很认真:每三个月查看一次药品有效期,把过期药果断地扔进垃圾桶。这种把过期药品当垃圾扔掉的做法同样是非常错误的。是药三分“毒”,何况过期药,随手扔到垃圾箱污染环境不说,万一被人捡走使用或“回收”制成新药出售,危害更大。过期药品一定要由相关部门正式回收销毁,才能杜绝后患。


药师提醒:
家庭备药有讲究;
分门别类把药收;
效期储存说明留;
过期回收别乱丢。

  作者:石浩强  编辑:陆娇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