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专访谈新长篇《高兴》和主人公原型命运

最终版本的《高兴》,摒弃了初稿中对城市的厌恶。图/CFP
贾平凹的新小说《高兴》提供了另一个卡夫卡进不了城堡的版本:拾荒者刘高兴一心想进城,他以为他给一个城里人捐了肾,他的肾在城里人的肚子里,他也就是一个城里人了,后来的事情更荒诞,他发现自己捐的其实是肝。
接受记者采访时,贾平凹说自己也一样,在城市里生活了几十年,仍有严重的农民意识。有趣的是,他笔下的刘高兴人物原型如今已经成了“名人”,还当起了作者,写了几万字与贾平凹的交往故事。
《高兴》挑战了我的老读者
谈新长篇小说《高兴》,解释为何用笨拙语言写拾荒者的“流水账”
新京报:在一个大多数人热衷谈论股票、房价的当下,你为什么会写像刘高兴这样边缘的拾荒者?
贾平凹:首先是刘高兴这样一个新农民闯入了我的世界。平时他们就好像是一只猫或一只狗,又或是一阵风,虽然进入了城市,但城里人视而不见。
新京报:你承认在城市里生活了几十年,但仍然有严重的农民意识,内心深处厌恶城市。那你自己怎么能冷静地书写?
贾平凹:我虽然生活在城市里,但还是经常感到不自在。初稿10万字我带着我和他们对城市的厌恶下笔,后来才醒悟过来重写。农民是对城市充满了偏见,但我不能把自己当成农民工,既然他们离开土地就必须正面城市。马克思也说过,乡村的都市化是国家现代化的标志之一。这条路可能要牺牲一代甚至两代农民,作家所能做的只是留下一份社会记录,很有限。
新京报:有网友批评这本小说写得跟刘高兴的流水账似的,你怎么看?
贾平凹:随着年岁的增长,我不用再考虑技巧。呈现这种语言状态,表面上看,是因为小说以刘高兴这个农民的第一人称来叙述,但更主要的是作者心态的折射。这个小说对我的老读者来说的确是一种挑战,我就写了两三个拾破烂的人的平淡生活,没有什么跌宕起伏的情节,但是写书法的人都知道,越是简单笔画的字越见功力。
新京报:小说发表后,刘高兴的命运有无变化?
贾平凹:他可成名人啦。人家都说他:“你身上带个钢笔啊,有人要找你签名呢。”他还写了3.5万字和我交往的故事,别人看了都说写得生动。现在他们一家三口都在西安,他投靠儿子送煤,他老婆先是去帮人家照顾病人,后来人家嫌她吃得多,把她辞退了,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
帮助青年作家要雪中送炭
新京报:陕西是中国文学的重镇,但70后、80后的青年作家却并不显眼。作为新上任的陕西作协主席,对培养青年作家你有什么想法?
贾平凹:每个人都年轻过,年轻时希望获得帮助。要雪中送炭,落到实处。但一棵树能否长成参天大树,还得看自己。
新京报:中国作协批准有抄袭前科的郭敬明加入而受到质疑,你怎么看?
贾平凹:我主张对人对事都要宽容一些。
新京报:听说你一直计划写一部有关“文化大革命”的小说。
贾平凹:对。很多写“文革”的作品都刻意夸大和庸俗化,我希望写得真实。最近找到了一些思路。
新京报:《高兴》书中配有八帧插图,都是你手绘的。
贾平凹:我天生心特别静,喜欢这些。画不了的就写,写不出的再画。我现在基本的生活状态就是:夫人早上7点半送我到工作室,一整天我就呆在工作室,半夜一两点才回去。中午11点前写作,下午再接着写作。白天留两个小时社交,晚上休息,和朋友们一起写字、画画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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