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长篇小说《生逢1966》
现在标榜“青春”的读物已越来越多,大多是文字美艳而浮泛雷同,有一种无病呻吟的套路。这本《生逢1966》也可说是“青春文学”,趣味和境界却全然不同。当然,这是说它以青春为题材;而不是作者的年龄。
青春究竟意味着什么?除了生命活力的张扬,除了爱的萌生和觉醒,除了对人生重担的最初体验,青春还意味着一种痛苦,一种裂变,一种从失望和失败中挣脱出来的生命过程。经过这一过程的人,才有可能走向成熟。这部长篇小说写的是这一过程的极端形式。那一代初中生、高中生,即后来被称为“老三届”的少男少女们,一下子卷入了“文革”的狂风暴雨中。小说的主人公瑞平怀着一种积极的虔诚投身这场运动,从容而大方地参加和“北京红卫兵”的辩论,他的自信而有条理的阐说被无理打断,他被野蛮地宣布为“混蛋”、“狗崽子”;他一点也想不到的是,邀请他上台辩论的那位女红卫兵,竟抽出了皮带,将那金属扣狠狠地抽在他的脸上……今天看来,这种群众场面近乎荒诞,但在1966年,这却是全国上下到处可见的、理直气壮的“革命”。紧接着,瑞平一家和中国的无数家庭一样,被抄家,被批斗,生活顿时变了,仿佛陷入地狱。父亲死了,母亲病了,他因为要“革命”,和母亲也不说话了。
这场运动真的“触及灵魂”了,每个人都不再是原来的自我……
这种灾难骤降的青春境遇,让人想到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那位原本满身阳光的丹麦王子,不是也突然遭遇父王被害、母亲改嫁、爱人发疯、国内一片混乱的变故,自己也近乎疯狂么?批评家别林斯基正是从“青春文学”的角度来看待这些灾难性的描写的,他说:“是什么使他陷入这样不堪忍受的对自己的斗争?原因是现实和他的生活理想之间的不相适应。”别林斯基认为,每个人都有幼年时期,即精神和大自然和谐一致的时期,这时他会感到幸福;但接着而来的青年时期,就意味着向成年过渡,这种过渡往往是分裂的。在别林斯基眼中,“分裂时期”是人人不可免的,只是哈姆雷特原先的崇高和现时面临的黑暗造成了更大的反差,所以他的“分裂”更可怕,也更具典型性。
这样看来,《生逢1966》,只是将青春的“分裂”推向了极端罢了。今天的少男少女,只是换了一种方式来体验人生的这种过渡,是那种悄没声息的渐变,对于青春来说,都是一件严重的事。我想,这就是这部“青春小说”给予今天的青年们的充满哲理的震撼。它决不是那些美艳浮俗的呻吟所可比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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